8503条款——不允许继续居留,不许境内申请 【15/08/08】

 8503条款——不允许继续居留,不许境内申请

 


    
     澳大利亚大使馆和领事馆通常在签发赴澳短期旅游签证时加上8503条款。这个条款也通常用在持旅游签证的人在到达澳洲后申请延长他们的签证这种情况下。


    
     之所以附加这个条款是由于大使馆的官员认为旅游签证持有者可能符合以下几种可能中的一种:


      一旦入境将尝试延长居留时间;


      一旦入境将尝试转为另外一种临时签证,如457(工作)签证;


      一旦入境将作为配偶或其它方式申请永久居留。


    
     在8503条款中讲明,“签证持有者到达澳大利亚后,在澳居留期间将无权申请除难民签证外的任何其它实体签证。”这就意味着签证持有者在澳期间将不能申请除难民签证或过桥签证的其它任何签证。


    
     这个条款在签证过期后继续有效,因此签证持有者不能在此签证过期后再申请其它任何签证。


    
     同时,签证持有者也应注意,无论他们入境就持有8503条款的签证或在澳洲境内签发含有8503条款的签证,依据移民法案46条款(1A)(C),都不能通过在澳大利亚境内往海外的澳洲大使馆或领事馆邮寄签证申请而绕过8503条款。
    
     移民法案41条款(2A)允许移民部长在2.05(4)法规中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停止8503条款的效力,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A)尽管签证持有者受8503条款约束,然而强制的和令人同情的情况已经发生,这些情况:
      签证持有者无法控制
      并对签证持有者产生重大影响


     (B)如果移民部长曾经拒绝中止8503条款而现在发现签证持有者所处的境遇已经发生实质性的改变,也即已经符合中止8503条款的要求;


     (C)提出书面的要求


    
     如果签证持有者已经到达澳大利亚并在签证上附有8503条款,并且不符合上述的停止8503条款的条件,必须保证在签证过期前离境以避免遭到禁止再次入境的处罚。


    
     持有8503签证入境的人在签证有效时间内离境后即可再次申请旅游签证入境。但他们可能会发现他们的下一个旅游签证上也有8503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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